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巡防队员3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身高1.70m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从事政法、城管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者具有较高文字功底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鸿宝路东段柳林治安五中队院里四楼
联系方式:尹正、5519 2612、13523410898 、尹伟杰18137376933、范江平 13783582290
2.报名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巡防队员登记表》(报名地点领取)、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中或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县市级医院体检报告一份。退役士兵报名需另外提供退役士兵证明及其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后将进行两周的体能、业务知识、消防技能等方面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执勤。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随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另加绩效工资。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具体工资面谈。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巡防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