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有单位郑州烟草公司上班,最近我们公司要与正信人力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与我们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我想请教这对我们职工有什么好处?
在我们签订协议时公司明确表明,若要签订,我们以前的工龄就等于从零开始,请问这样是否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若签订后,用人单位不用我们了,我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一、劳务派遣对劳动者的好处? 1、明确了法律关系,对劳动者而言,社会保险等待遇、工资有保障。 2、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可按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待遇。 3、建立了人事档案,可方便劳动者落实各类保险待遇,正规就业或享受失业、工伤、养老待遇时,没有规范的人事档案则无法办理。
二、工龄问题? 95年之后“工龄”与退休待遇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参加房改等到极少数范围内,“工龄”仍在发挥作用,而退休待遇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三、解除合同后的待遇 由于我们三方有明确合同约定,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要按照有关约定执行,如违约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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